去年里回了三次老家。最近一次是圣诞前不久。都不是轻松的旅程。老人们更老了,已经清晰看见末日。我的叔叔开始失忆,经过提醒才认出是我。当年永远是黑发锃亮,永远梳得整整齐齐的分头,永远是我奶奶的骄傲。“明明只有初中毕业,现在却是中专老师”。他做了一辈子车工,即便做中专老师,也还是教车工课程。这不算什么,因为我自小崇拜车工,车工比老师的头衔更神气。作为职业,车工至少比体育老师更值得向往。
现在他老了,十二年没见,正在迅速病入膏肓。他依稀记得我们和断续的往事,而且似乎只记住了那些愉快的事。我父亲已经先他而去,但他没有流露丝毫悲恸,仿佛完全不记得有这事发生。其实这事的发生仅仅在五个月之前。因此总体来说,我叔叔仍然活得很快乐。这就很不错了。如果一个人老年痴呆,但却没有被伤感击倒,应该算是很大的福气。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,但他只记得快乐的往事,值得羡慕。
我望着婶婶。三十多年没见过了。当年笑容含蓄的新嫁娘,乌黑的大眼睛,乌黑的卷发,现在变成了满头银丝。那时候我读小学,但清楚记得一对璧人的神采。现在她轻轻叹息,“多陪一天算一天吧。”一口上海话丝毫不变。再优雅也敌不过岁月的摧残。合肥的冬天这么冷。他们下岗多年。两人加起来每月两千三。故乡已经回不去。
我们可以庆幸吗?以前觉得可以。现在觉得不可以。岁月是公平的。只是时代的轮子尚未碾过来而已。在我们垂老的眼中,一切都在变老。眼下这座城市只有三十年不到的历史,但已经在搞“旧城改造”。
天热的时候我哪也不想去。天凉了,我发现我更不想出去。上班出门是迫不得已。我的新老板跟我说,“你工作时还挺有激情的嘛。”其实我每天冷冷地想,“也许明天就跟你们说再见。”激情即便有,也不是出于热情,而是出于不在乎。年龄就是年龄。
我在老去,时代也随之老去。排骨汤喝起来不再象以前那么鲜。海滩变得肮脏和拥挤,街上到处是混乱不堪的广告牌。一个月里至少有三个孩子被绑架。我们匆匆在人群中穿过,迎面而来的人们也不如当年的人们那么漂亮和欢欣。灰尘先是溢满了空气和天空,然后一层层地覆盖城市。于是时代随着我们一起变老。
我的叔叔正在他的小屋里,静静地与病患对抗,从他的脸上我看到无数快乐的往事。他混沌的眼神闪现热情的光。此前我的父亲也同样安详而快乐,欣然接受老来的结局。我们这一辈,也会同样。但愿彼时我只记得所有快乐的往事。